半掛車駕駛員劉某中午和朋友一起喝酒,晚上自認為已經沒事便駕駛半掛車上路,沒想到遇到交警檢查,他不僅不配合還將交警抓傷。經過檢測,劉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7mg/100ml,屬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。18日,劉某因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被開發區警方行政拘留。
9月11日,青島開發區交警大隊五中隊在劉公島路開展夜查行動。22時10分許,民警發現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行駛到檢查點前突然靠邊停車,遂上前進行檢查,聞到駕駛員身上有酒味,便示意其下車接受酒精檢測。
在進行現場酒精吹氣檢測時,駕駛員劉某一直拒絕配合,堅稱自己并未飲酒,甚至激烈反抗將執勤民警抓傷。在經過一番“鬧騰”后,劉某最終進行了呼吸式酒精檢測,檢測結果為47.4mg/100ml,屬于酒后駕駛。然而面對檢測結果劉某依然堅稱自己沒有喝酒,隨后民警將其帶至醫院抽血備檢。
后經血樣檢測,劉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7mg/100ml,屬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。面對鐵證,劉某不得不承認其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。原來,當天中午劉某和朋友在店吃飯,期間他喝了兩天瓶啤酒,飯后一直在朋友家玩,一直到晚上十點才開車回家,沒想到半路遇到交警查車。被查后他認為自己是中午喝的酒,到晚上不可能還是酒駕。
9月18日,劉某因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輛被處以罰款5000元,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并處1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。